5月起申请 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红包”即将到账
4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下称《公告》),将此前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时间从7月提前至5月,并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于今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帮助市场主体尽早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不同规模的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有不同的时间安排。其中,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中型企业、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大型企业,分别在今年4月、5月、7月、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提前退还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体现了国家宏观政策的灵活性、精准性,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困难。”重庆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包刚表示,《公告》还提出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政策。
据悉,《公告》提到的中型企业是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以上两个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六大行业分别是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申请留抵退税时间提前,但申请条件、流程不变。”包刚介绍,重庆税务部门将加强宣传辅导,优化退税服务,提高人机结合审核效率,严密防范退税风险,全力确保留抵退税政策在重庆落地落细。(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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