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是国企的第一责任
一个不能、不愿、不会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作为一名国企管理者,必须掌握好社会利益和企业经济利益的平衡,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利益为重。”这是侯行知的经验之谈。
以保障全市经济发展能源供应为己任的能源集团从未忘记自己肩负的重任。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全市能源需求量逐年增加。
表现得较为突出的是电煤供应,每到电煤供应吃紧的紧要关头,能源集团都会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重,积极开展“保生产、保供煤、保民生”攻坚战,甚至不惜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全力保障市内电煤供应。2008年,能源集团以低于市场价每吨200元以上的价格,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电煤保障任务,仅此一项,全年减少收益12亿元。为重庆经济发展和全市人民的安居乐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即使是电煤价格调整后的现在,能源集团的是电煤价格仍低于市场价格100元左右。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能源集团是全市能源行业的龙头老大,但我们从未因手中垄断的资源而增加居民的负担,与民争利。”侯行知如是说。
我们的燃气价格低于周边市场。比如近期的燃气价格调整,国家调价是从文件下发之时起计算,而我们真正调价是在价格调整听证会后才开始。期间的时差是3个月,仅此一项,我们下属的燃气集团减少收益6000余万元。同时,在此次燃气价格调整中,上游加价多少我们就涨多少,我们未在此次价格调整获得分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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