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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村村點火、遍地冒煙”逐步走向規模化、集中化——

重慶鄉鎮企業異軍突起

2021年07月03日08:21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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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九十年代,“荷花”米花糖的生產場景。(受訪者供圖)

  1984年,中央4號文件正式提出發展鄉鎮企業的概念,重慶鄉鎮企業局也隨之挂牌成立,由此拉開了我市農村工業和現代化發展的序幕。

  此后的近20年裡,在政府優惠政策、鼓勵措施的支持以及市場經濟的推動下,全市鄉鎮企業從“村村點火、遍地冒煙”逐步走向規模化、集中化發展,不僅接納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還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加快了農村的城市化進程。

  據《鄉鎮企業志》記載,截至2002年底,全市鄉鎮企業共計10.2萬家,吸納從業人員162.27萬人,實現總產值1371億元,向國家上繳稅金37.48億元,支付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128.2億元,對地區經濟發展乃至社會穩定起到了重大作用。

  社隊企業萌芽發展

  什麼是鄉鎮企業?依照《鄉鎮企業法》第二條規定,鄉鎮企業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包括所轄村)開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各類企業。

  “事實上,鄉鎮企業是由社隊企業發展而來的,萌芽於建國初期的農村副業和手工業。最輝煌的時候,部分區縣三分之一的財政收入都來自鄉鎮企業。”6月28日,原市鄉鎮企業局副局長趙吉林向重慶日報記者回憶起那段歷史時,仍有些心潮澎湃。

  趙吉林口中的社隊企業,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到上世紀70年代時,由於農村地區人多地少,在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變得十分迫切的情況下,社隊企業得到更廣泛發展。1978年,重慶市社隊企業局正式成立。

  地處西部山區的重慶,改革進程較慢,當時的社隊企業並不多。改革開放后,一些人看到了機會。1979年,江津德感公社的一位普通村民吳永富率先行動起來。

  那一年,吳永富在幫別人做工時,偶然聽到對方有親戚想成立一家塑料印刷廠。雖然當地沒有發展先例,但因聽說在其他地方有類似發展模式,他瞬間心動了。

  隨后,他動員村支書等4名村干部,每人出資300元,在村支書家的一間小門面房裡,開辦了一家簡陋的塑料印刷廠。讓他沒想到的是,這一干就干出了大名堂。“那時可以說是發展得紅紅火火,一年銷售額能有三四十萬元,實在是一個不得了的數字。”吳永富說。

  但在那個時候,社會上不少人對於這個新興事物存在諸多誤解,甚至認為是在走資本主義道路。1983年,有人告到德感公社,吳永富的工廠被大隊收歸接管。

  盡管這樣,吳永富在談及那段經歷時仍感嘆:“多虧了改革開放,改變了我這個普通農民一生的命運,是我人生重要的轉折點!”

  鄉鎮企業異軍突起

  盡管有不同聲音存在,但社隊企業的興辦確實起到了繁榮農村經濟、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的積極作用。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1984年,中央將社隊企業更名為鄉鎮企業,正式提出發展鄉鎮企業。

  這一時期,吳永富又聯合自家親戚共同出資5000元,創辦了江津第一家鄉鎮企業性質的米花糖廠——江津縣中渡食品廠。可正當工廠生產步入正軌時,有村民再次發出反對的聲音,採用堵門、堵塞煙囪等各種方法阻攔生產。

  與上次不同的是,此時鄉鎮企業的發展已得到政府的重視。“當時事情鬧到了時任縣委書記那裡,他就親自到我們廠現場辦公,不僅處理了領頭鬧事的村民,還鼓勵我‘你走的路子是對的,發展農村經濟首先就要發展鄉鎮企業,你大膽地干,縣委、縣政府在背后給你撐腰。’”吳永富說,政府的態度給他吃了顆“定心丸”,也讓他明白了政府推動改革的決心。

  不僅僅是在江津,1986年,重慶市委、市政府在與無錫、成都等地比較后,提出要把全市農村工作的重點放在大力發展鄉鎮企業上,又在1988年成立了全市鄉鎮企業領導小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勵、引導鄉鎮企業發展。

  吳永富說,就在1986年前后,德感當地做米花糖的企業一下就冒出幾十家。1988年,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他在已搬遷的中渡小學原址上建起了面積約2000平方米的新廠房,並採購了一批機械化設備,告別了手工作坊時代。

  1986年至1995年開展“億元鄉”創建、1993年啟動鄉鎮企業工業園區建設、2000年開展“明星鄉鎮”創建……在政府的支持推動下,鄉鎮企業迅速在全市遍地開花、異軍突起,並逐漸從“村村點火、遍地冒煙”走向了規模化、集中化。

  經過10余年的發展,到2002年,全市鄉鎮企業形成了以摩托車、汽車零部件加工制造為主的機械工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建筑建材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商貿批發零售業、餐飲住宿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四大支柱產業和多門類的工業行業及服務行業體系。

  改制后“二次創業”

  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隨著多種經濟成分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的加劇,鄉鎮企業的發展速度開始明顯回落。

  這一時期,因舊的管理體制不能適應新的經濟發展形勢,許多鄉鎮企業在實際發展中都面臨諸多困難,鄉鎮企業迎來了改制后“二次創業”的階段。

  1995年3月,市人大頒布《重慶市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條例》。隨后,市政府又發出關於條例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實施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是明晰企業產權,建立財產制度,完善管理和經營機制,調動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各方積極性,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政企分開、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重大舉措,要求加快改制步伐。

  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股權具體怎麼分配,卻並沒有明確。吳永富說,當時當地體改委主動找上門,提出讓他在帶頭完成改制。

  “最開始他們提出,街道和村都要分股份,然后我們幾個合伙人再分別按出資比例分配,我考慮到這一來就把一個企業整得四分五裂了,就沒同意。”吳永富說,后來經過協商,雙方秉持著實事求是原則,最終達成一致:由吳永富出資10萬元,購回了集體部分股份。

  趙吉林說,在隨后幾年改制工作的開展中,市裡以“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為原則,逐漸明確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兼並、拍賣、租賃等多種改制形式,進一步釋放了企業活力。

  吳永富表示,改制后產權明晰了,公司也擁有了更大自主權,可以制定自己的發展方向、目標,更好地適應市場。買土地、建廠房、建立銷售網絡……在市場經濟的刺激下,公司不斷適應新形勢,逐步發展壯大,如今年產值達到7000萬余元。

  “隨著2003年中小企業局成立,后來又並入市經信委,鄉鎮企業逐漸退出了歷史舞台,但通過改制后‘二次創業’,這些存活下來企業依舊為后來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比如如今的宗申集團、隆鑫集團等皆是從鄉鎮企業發展而來。”趙吉林說。

(責編:秦潔、張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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