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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新规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2021年07月28日10:54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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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重庆7月28日电 城市因提质而靓,生活因提质而美。为全面落实重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切实保障重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日前,市住房城乡建委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研究后,联合市工改办印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7月27日,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宣贯培训会”(以下简称培训会)。对《规定》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部署落实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

  五项新举措严把质量安全关

  培训会上,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吴波在开班讲话中表示,建设单位不仅仅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更是决策者和组织者,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主导作用,对于部分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规定》在落实住建部通知要求提出的强化建设单位住宅质量保修责任、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开展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等措施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明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引导“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购房业主参与住宅工程户内施工质量检查和配套完善诚信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五项创新措施,推动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落实。

  聚合力促进质量监管常态化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购房业主对所购房屋缺少参与权和话语权,往往在交房后对工程质量的预期和实际交付水平产生落差,成为目前工程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除了建设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层级管理、确保首要责任履行到位外,《规定》还鼓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业主开放日或运用信息技术等方式,及时向购房业主展示工程形象进度、隐蔽工程质量等信息。

  “强化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绝不是建设单位一方之事,也不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一家之责。”吴波指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为出发点,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将建设单位履行安全首要责任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发现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及时向行业向社会通报,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让行业真正重视起来。

  同时还要用好联合惩戒措施,让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切实感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压力,从而激发建设单位主动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内生动力。(胡虹、夏金梅)

(责编:秦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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