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絡消費糾紛多發 法官教你如何避“坑”

人民網重慶3月9日電 (劉政寧)“從2021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案件來看,涉網絡消費糾紛呈明顯上升趨勢。”3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方劍磊在新聞發布會現場向消費者發出風險提示:網絡消費時要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記錄、快遞單、驗貨視頻等,以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021年,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結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案件703件,同比增加368件,涉案標的約2870余萬元。方劍磊表示,經審理發現,該類案件呈現出食品類案件中標簽不當情況佔比高﹔消費者勝訴或部分勝訴率較高,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涉網絡消費糾紛增加,跨域糾紛案件數量上升﹔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增多,對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力度加大等特點。
“據統計,消費者勝訴或部分勝訴率達到74.5%。”方劍磊說,重慶一中院對生產經營者未履行規范生產檢驗、進貨審查不嚴、日常巡查不當、侵害消費者知情權、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等不當行為,判決生產經營者承擔退款、賠償消費者損失、承擔懲罰性賠償等民事責任,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1年,重慶一中院審結因網絡購物引發訴訟案件175件,較2020年增加117件,同比增長約200%。方劍磊表示,網絡消費持續升溫,但消費者交易時難以全面掌握產品詳細信息,加之部分經營者未盡到充分、全面的告知義務,還有個別經營者存在銷售“三無產品”等不法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進而引發訴訟。
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方劍磊還給消費者發出了5條風險提示:一是在交易過程中,注意審查生產者、經營者信息和相應資格,深入了解產品和服務信息,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產品材質、執行標准、數量等重要信息,注意閱讀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
二是對於經營者的口頭承諾和宣傳,特別是影響消費選擇的信息,應要求其提供與承諾和宣傳內容相符的資料,或以書面形式對相關內容予以固定。
三是注意保留宣傳介紹、收/送貨憑單、定/銷貨單、支付貨款憑証、轉賬明細、產品說明書、加蓋經營者印章的發票、購物小票等証據,網絡消費時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記錄、快遞單、驗貨視頻等。
四是發生糾紛后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求助,以盡快解決爭議,網絡消費發生糾紛時可及時與電商平台聯系,要求其提供經營者的相關信息資料,以備訴訟需要。
五是消費者在消費時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規則意識,如發生人身、財產損害,視情況及時就醫或報警,保留病歷、醫療費用憑據、報警回執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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