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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撈危害有多大?雲陽這起案件告訴我們——電魚5.65公斤,生態修復需花上萬元

2023年04月04日11:58 | 來源:重慶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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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魚5.65公斤,生態修復卻需花費上萬元……非法捕撈的危害到底有多大?3月1日,在雲陽縣舉行的2023年禁釣期啟動儀式暨長江禁漁普法宣傳活動中,萬州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巡回法庭對兩起非法捕魚典型案件進行了現場宣判。

萬州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對雲陽查處的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典型案例進行現場宣判。通訊員 李妍 攝

萬州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對雲陽查處的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典型案例進行現場宣判。通訊員 李妍 攝

據了解,2022年3月4日晚,被告人魏某某、劉某某攜電魚工具在雲陽縣盤龍鎮九龍溪水域電魚,被民警查獲。經現場清點、稱量,兩人共捕得漁獲物5.65公斤。雲陽縣農業綜合執法支隊認定,兩人作案時間為禁漁期,作案水域屬禁漁區,作案工具屬禁用漁具。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出具的專家評估意見顯示,兩人雖僅捕得漁獲物5.65公斤,但非法電捕造成成魚損失量22.6千克、幼魚損失量4000尾、卵苗間接損失量7866尾,生態修復所需費用11323元。法庭認定兩人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並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無獨有偶。2022年2月17日深夜,被告人胡某某、劉某、譚某某在雲陽縣龍角鎮泥溪河水域實施電魚,共捕得“船釘魚”“黃辣丁”“白條”等漁獲物0.5公斤。這一案件也在此次禁釣期啟動儀式上進行了現場宣判。

電魚5.65公斤,其量看似不大,危害卻是不小。對此,重慶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副總隊長魏耀東告訴記者,電捕除了具有危害面廣的特點,還會對生態環境和水環境質量產生嚴重影響。“電擊捕魚不分魚類品種、大小,對漁獲物沒有針對性,這種方式產生的電流會對各類水生動物造成損害甚至死亡,危害面極廣。”

雲陽、萬州兩地開展長江十年禁漁聯合巡航。通訊員 譚啟雲 攝

雲陽、萬州兩地開展長江十年禁漁聯合巡航。通訊員 譚啟雲 攝

魏耀東稱,間接來看,就算一些魚類未遭電擊捕獲,但由於其生理功能在電擊中受到不同程度損傷,就有可能導致不育,直接影響其種群繁衍。另一方面,電捕還會對浮游生物、底棲動物等非水生魚類造成傷害,導致水生食物鏈遭到破壞。而那些因遭受電擊死亡而未被捕撈的魚類,沉入水底后腐敗變質,還會造成水環境污染。與此同時,電捕這一方式屬於高危操作,也會對捕撈者本身或周邊涉水活動人員帶來風險。

“目前,我們主要採取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對因電捕造成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魏耀東告訴記者,盡管增殖放流能夠對非法捕魚帶來的直接、間接生態環境破壞進行修復,但這一方式不僅需要一定時間,而且從投入成本上看,至少要數以十倍的數量進行增殖放流,才能彌補因非法捕魚帶來的損失,花費極大的生態補償修復代價。

“對這種打擊非法捕魚的行為,我們拍手稱快!”參加當天活動的市民邵永明說,通過兩年多來的禁漁,以前那些不見蹤跡的魚兒,又回到了人們身邊。尤其是晴天,站在江邊都看得一清二楚。這說明禁漁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作用顯而易見。

據了解,自2021年1月1日0時實行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以來,雲陽已建成覆蓋“一江四河”的智慧漁政視頻監控系統,通過跨部門、跨區域聯勤聯動,推動了刑事司法與行政處罰有效銜接。

“雲陽境內所有天然水域,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為禁釣期,禁止一切垂釣行為。”雲陽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宋國榮介紹,2022年,他們共出動執法人員、護漁隊員4619人次,巡航6萬余公裡,查處各類涉漁刑事、行政案件424件,沒收作案漁具、釣具2000余件,對非法捕撈違法犯罪形成了強大震懾。(記者 劉翰書)

(責編:秦潔、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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