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江北区委宣传部供图
人民网重庆6月29日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可继续补缴吗?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好政策和渠道……6月28日,江北区“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进大石坝街道,来自江北区民政局、江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江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江北区医疗保障局、大石坝街道办事处的5位发言人与辖区群众面对面,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
一位在江北区某学校就职的老师问:“江北区有哪些好政策和渠道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江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副主任卢波介绍,江北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制服务计划,根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通过街镇、社区服务平台,逐一联系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了解他们的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提供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他们就业创业。
江北区将在9月份举办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收集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这四类群体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位一直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居民提问:“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范围有哪些,补贴标准是什么?”
江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副主任卢波回答,社保补贴首先实施的是先缴后补,享受的范围和人群主要有四类人群和从事的四个行业。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四类群体是:失业两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在市区域内实施灵活就业;灵活就业行业为:家政服务、个体雇佣、商贩、网约车驾驶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本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
江北区开设养老机构享最高每张床位1.5万元补贴
一位企业代表提问:“想在江北区开办一家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江北区民政局副局长严勇介绍,在江北区参与或“加盟”养老服务工作,可谓“福利多多”。可享受的政策主要有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以及水、电、气和税收优惠等。
如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区财政对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5万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区财政对新增床位给予每张0.6万元的建设补贴。
此外,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天然气初装费降低30%收取,水电气安装工程费用适当减免。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会适当减免。(政刘宁、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