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频道>>原创>>本网专稿

宽严相济 一名驻狱检察官心中的“天平”

刘政宁
2021年10月11日09:22 |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小字号

柴冬梅(中)在对服刑人员教育谈话。重庆市检察院供图

  早上7点不到,柴冬梅就已出门上班。仅在单位和三所监狱间来回奔波,她每日的行程时常会接近100公里。但她不是狱警,而是一名驻狱检察官。

  驻狱检察工作是对高墙内的执法活动开展全面检察监督,包括刑罚执行是否公平公正、监管秩序是否稳定、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等。作为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柴冬梅有着检察监督寸步不让的坚持,也有着大胆依法启动假释程序的担当。

  “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和人性关怀,这二者并不矛盾,均有法可依。”柴冬梅表示,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当严则严,该宽则宽,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作为一名驻狱检察官,应当依靠心中依法办事的“天平”,做好高墙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办理监狱移送的“减假暂”案件,对服刑人员教育谈话,处理服刑人员申诉,参加监狱案件评审会,和监狱干警进行沟通……这些是柴冬梅每天的工作日常。

  今年3月,某监狱对一名服刑人员启动减刑。该犯减刑间隔期、考核计分均达到了减刑标准,但柴冬梅调取详细案卷资料后,发现此人虽经济条件并不差,但至今对被害人家庭的赔偿不到判决的1/3,在减刑考核期内狱中打架3次,不服从管教等被教育扣分7次,严管2次。这些都充分说明,该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意识差,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矫正,不应获得减刑奖励。最终,柴冬梅提出的监督意见得到了采纳,法院裁定不予减刑。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最后一道关口,我绝不让一个罪犯逃避应有的刑罚。”事实上,自柴冬梅2016年从事监狱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审查办理了多达46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这其中,发现提请减刑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发现裁定不当2件,得到纠正2件。

  柴冬梅深知,服刑人员因罪入狱理应受到惩罚,但惩罚不是目的。她将服刑人员的诉求放在心上,及时处理。对于服刑人员家庭困难的未成年子女,她记挂在心上,积极推动司法救助。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她也尽其所能,努力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

  2018年初,在一次谈话中,柴冬梅了解到服刑人员王桂华(化名)一直都很担心家里的一双儿女。两个孩子由身体不好的婆婆一人照顾,每月靠低保金生活,非常困难。入狱前,王桂华转让了她家经营的家庭小旅馆,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入狱后,她积极服刑,确有悔改表现,且多次获得改造奖励。考虑到实际情况,柴冬梅向监狱建议对其启动假释程序,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其假释。

  事实上,对检察官来说,假释一名罪犯,就需要完全确保罪犯在狱中的表现达到法定标准,更重要的是需要确信假释出狱后没有犯罪风险。换言之,假释这名罪犯,柴冬梅需要冒着一定的“职业风险”,但她并没有因此却步。

  2018年7月,王桂华正式假释出狱。走出监狱大门外,王桂华深深地向柴冬梅鞠了一躬。这一鞠躬,代表着一名服刑人员对一位检察官最高的敬意。

(责编:黄凌、张祎)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