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接待未成年人 重慶5家旅館被查處
人民網重慶7月8日電 近日,重慶市北碚區公安分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轄區一家酒店經營者在接待一成年人和一未成年人入住時,未嚴格落實旅館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導致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侵害,公安機關依法責令該酒店停業整頓並處罰款。
截至目前,重慶警方已查處5家未嚴格落實“五必須”要求的旅館經營單位。據悉,“五必須”是在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后,為防范旅館內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公安部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的明確要求。
按照要求,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並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並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據了解,為落實好旅館業“五必須”要求,重慶全市公安治安部門切實履行好行業監管職能,統一制作“五必須”海報、提示牌等宣傳產品,發布“五必須”內容提示,通過線上網絡宣傳和線下社區宣傳相結合的形式,積極擴大未成年入住須知的社會知曉面,提高群眾知曉率。各地治安部門組織開展《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的專題培訓,確保旅館經營單位的工作人員熟悉“五必須”內容,熟練操作流程。逐一與旅館經營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簽訂《強制報告責任人員權利義務告知書》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承諾書》。
同時,公安機關將住宿經營單位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和“雙隨機”抽查的重點內容,持續加強對旅館經營單位的督導檢查,發現旅館經營單位未按照要求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定義務的,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對拒不改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停業整頓、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証、並處罰款等處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相關單位和單位主管人員,從重處罰。同時建立“一案一倒查”制度,對發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逐案進行倒查,依法從嚴查處,並通報典型案件,形成警示效果。
此外,公安機關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協作,共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江津區公安局聯合區人民檢察院、法院、區市場監管局共同商討進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護機制,預防旅館違規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問題發生﹔璧山區公安局策動區宣傳部召開全區旅館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對旅館業落實未成年人保護進行再強調﹔開州區、城口縣聯合教育主管部門,在中小學校園集中開展針對性入校宣傳,提升學生自防能力﹔萬盛區公安局以全區“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知識進萬家”活動為載體,聯合相關部門開展現場法制宣講,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到保護未成年人工作中。(劉政寧、陳建)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