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8月4日电(刘政宁、姚於)为进一步治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规倾倒、车身不洁等问题,规范管理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装载、运输、处置行为,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重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将开展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重庆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渣土运输车辆。
行动将聚焦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三大环节,依法依规重点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身不洁;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车体损坏严重;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驶入城市道路;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筑渣土运输未有效密闭或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建筑渣土运输未按核准时间、线路运行和规定地点倾倒;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卢鹏飞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将分多个阶段进行,其中8月10日至23日为全面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城市管理局对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和建筑渣土消纳场等基本情况及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排查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规范一起。
“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将集中力量开展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管理部门对审批办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完善。”卢鹏飞介绍,市城市管理局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把好审批关、监管关;执法机构加大对建筑渣土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和依法查处力度,全面落实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责任,并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据了解,整治措施方面,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将充分运用行政许可、技术防范、执法监管等手段,严管渣土产生、处置源头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安交巡警、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实现从源头排放、运输到处置环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全过程联合监管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区将每周对辖区重点区域、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涉及的重要工地和建筑渣土消纳场、重要路段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市、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信息将纳入“信用中国(重庆)”征信系统,依法实施“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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