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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春风化雨解矛盾 握手言和护成长

2022年07月25日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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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多方努力,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0年5月,李某与曾某相识恋爱,2015年3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李某1、一女李某2。但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争吵,最终感情走向破裂,于2022年3月在大足法院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李某2由李某抚养,李某1由曾某抚养;考虑到李某1正值上学期间,为不影响孩子学业,曾某委托李某照顾李某1,并约定6月30日接走孩子,同时支付李某1之前的抚养费。但约定期限后,曾某既未接走孩子,又未支付约定的抚养费,李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曾某支付抚养费,否则拒绝曾某接走孩子。

案件立案执行后,大足法院执行局决定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此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曾某,了解她的想法,曾某表示其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希望法院能帮助她缓和与李某的关系,解决子女的抚养、探视问题。

执行法官意识到,如果不能修复好亲情,单纯执行抚养费不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地方村委领导,邀请参与到本次执行和解工作中,另一方面通知在四川省打工的曾某来到法院,同申请人面对面沟通。

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地方村委领导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两天时间,双方在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并顺利交接了监护权。至此,一件涉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父母探视权行使、抚养费支付的婚姻家庭纠纷圆满结案。

父母离婚,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仍然有责任呵护子女成长,本案中,执行法官并未简单解决申请人执行抚养费申请,而是立足如何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双方达成最有利于孩子的和解协议。(杨天萧)

(责编:刘政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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