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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得好︱擺地攤被收“攤位費” 留言后全部退回

2022年01月06日09:30 | 來源:人民網-重慶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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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重慶1月6日電 (胡虹)“我交了200元錢的‘攤位費’,沒過幾天有人來詢問調查情況后,就全部退回來了。”近日,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城管所管轄范圍內的地攤經營者收取“攤位費”一個月300元,地攤經營者對此有疑問。重慶兩江新區魚復工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回復,經了解,收取的攤位費實際為佔道經營產生大量垃圾的清理維護費,為市場化清掃保潔單位的私自行為,已責令其停止並及時返還已收取的攤位費,並按照相關合同條款對其進行處罰。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國家鼓勵地攤經營,未曾說過要收取攤位費,那麼收取攤位費,是否合規合法?”2021年12月26日,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給重慶市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段成剛留言,對江北區魚嘴鎮雙溪公租房城管所管轄范圍內的地攤經營者收取“攤位費”,一個月300元,這樣行為提出疑問。

  據留言的網友反映,一名城管人員於12月上旬左右來通知經營者第二天要來收取“攤位費”,該網友讓其提供收取“攤位費”的相關文件,該人員並未出示。並於第二天帶領另一位未穿制服的人員來收取“攤位費”。

  該網友表示,城管收取的“攤位費”300元一個月,自己不清楚這個費用都是什麼費?“而且這個攤位費太高,有的小攤販可能一天就擺下午2個小時,一月也擺不了30天,一天也賺不了多錢,那這個費用收取,是否合理?”留言的網友提出疑問。但跟收費人員協商后,自己還是繳納了200元的“攤位費”。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截圖

  針對留言,重慶兩江新區魚復工業園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回復,經了解,收取的攤位費實際為佔道經營產生大量垃圾的清理維護費,為市場化清掃保潔單位的私自行為,已責令其停止並及時返還已收取的攤位費,並按照相關合同條款對其進行處罰。

  同時經核實,雙溪公租房周邊佔道經營產生的大量垃圾未規范處理,污染路面、損壞市政綠化及影響排水管網使用功能。根據《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非主干道兩側臨時佔道經營應提出申請,在審批機關規定的地點和時段內經營,按規定設置垃圾收容器,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繳納臨時佔道費。未經批准,擅自佔道經營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

  群眾利益無小事,您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困難?歡迎來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難事、煩心事說一說。

(責編:胡虹、張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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