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财政补贴2000元 重庆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
人民网重庆3月3日电 (刘政宁、许琳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今日发布消息,为持续发挥汽车消费“顶梁柱”作用,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于3月2日印发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对自然人车主,于2022年3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内外售卖转移或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缴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前10000名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的,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补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自然人车主。
2. 2022年3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内外售卖转移或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缴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
3. 前10000名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
4. 售卖旧乘用车的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乘用车的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乘用车的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5. 售卖或者报废旧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须与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为同一人。
执行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助材料的相关要求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每辆给予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的银行卡上。
每售卖转移或者报废注销1辆旧乘用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乘用车。
申报途径:
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需于2022年3月1日0时至2022年7月31日24时期间,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成功申报名额满10000名或者申报期满截止。
申报途径一: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汽补申报”菜单直接进入申报系统。
申报途径二:搜索“重庆市商务委汽车补助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申报页面。
申报途径三:访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官方网站,通过“专题专栏”找到“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专题,在“活动动态”子栏目找到对应的申报入口。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同时,为了避免申报人员在资料审核环节被驳回后“占而不补”,申报系统将通过微信小程序通知提醒申报者,限于3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否则申报系统将自动清空其前期提交的申报资料并释放其占据的名额,申报者待申报资料补正后可再次申报剩余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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