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自己做了,组织都会查清楚的,伸手必被捉,我现在追悔莫及。”近日,面对前来找自己谈话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南川区某村原村主任卢某某悔恨不已。
前不久,南川区纪委监委在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件“怪事”:2013年7月,卢某某将已在2013年3月凭证中列支的复垦补助资金打回了村账户。既然资金已经发放到位,时隔4个月之久,为什么又要退回?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经初步核查了解,该村在2011年开始实施土地复垦项目,2013年兑付相关农户复垦费用。时任村主任的卢某某既是土地复垦补助资金发放审批人,也是具体经办人,在推进土地复垦项目中,发现“有利可图”,于是采取伪造农户签字等方式,侵占农户及集体土地复垦补助资金。2013年全区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时,卢某某担心事情败露,为掩人耳目,将45585元补助资金又退回到村级账上。
土地复垦涉及资金数额较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卢某某所侵占资金是否全部退完?是否还存在其他更恶劣、隐藏更深的问题?办案人员决定继续深挖细查。
办案人员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取了2013年该村土地复垦验收以及划款资金等全部资料,在村委会提取该村财务凭证,粗略查阅资料和凭证后,果然发现了问题:土地复垦发放明细账目让人眼花缭乱,财务资料混乱,发放明细中领取人的顺序随意排列,给查账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办案人员决定对涉及到的近百名群众开展一对一“拉网式”走访,面对面核对账目、查清问题。通过走访和核查,最终办案人员掌握了全部证据。
卢某某担任村主任时,采取虚假签字、少付款等方式,累计侵占农户及集体土地复垦补助资金70185元。2013年7月,在全区开展财务检查时,他担心事情败露,就萌生把钱退回到村账目的想法。但是在退钱时,被贪婪和侥幸蒙蔽了双眼的卢某某再次耍了心眼,总获利70185元,却只退回了45585元,并没有将侵占的钱应退尽退。
最终,卢某某因为自己的贪婪行为被立案查处,其侵占的群众土地复垦费用24600元也被追回。
本报记者 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