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心城区将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人民网重庆2月10日电 (刘政宁、实习生越倚航)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据悉,从即日起至7月31日,重庆将在中心城区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十类违停行为。
本次整治的区域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主次干道和各区商圈、学校、交通枢纽、公交停车港、医院、景点、居民社区周边道路,并根据群众反映的违法停车情况动态调整。
整治重点有十类:一是占用老旧小区、髙层建筑周边城市道路“生命通道”违法停车的;二是在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商圈、景点等周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三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四是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违规停放废弃汽车的(“僵尸车”);五是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六是占压人行道又占车行道“骑跨道路”违法停车的;七是占压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八是占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违法停车的;九是多排违法停车、路口50米以内违法停车的;十是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针对违法停车乱象,逐路明确专项勤务、警示告知、拖车巡查、物理隔离、电警抓拍、违法举报等措施,重点整治取缔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违停阻路、多排停、路中停、垂直(倾斜)停、掀盖停、网状线停等突出违法停车行为,并会同消防、派出所等单位定期开展消防通道联合排查清理,切实消除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同时建立治理清单台账,实施市级和区级两级挂牌治理,对严管路禁停“黄线”进行完善,提升警示作用。
违停车辆正被进行拖移处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供图
重庆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对于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对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和消防安全的车辆进行拖移,也就是说上述两种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先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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