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出入口外5米内随意停车 个人最高可罚5000元
人民网重庆9月22日电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消息,随着国庆长假临近,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也将随之增加,为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即日起,该支队将在全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专项整治行动。
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是连接站内站外纽带,也是乘客集散通道。轨道支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轨道通道口随意乱停乱放车辆、乱设摊点等情况时有发生,通过对人流量密集的区域持续进行常态化定时巡查,执法人员对违规停放、摆摊设点的市民进行劝导和普法教育,及时纠正不文明、不合规行为。
比如,日前执法人员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早晚高峰期间,轨道交通5号线幸福广场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大量共享单车,对乘客正常通行与疏散救援安全造成了影响。经过多次勘察取证,确认有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存在对旗下共享单车还车点位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轨道支队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分别对三家企业作出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三家企业对照市区轨道线网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平台还车机制,合理设置电子围栏,加强近轨点位共享单车巡管力度,还轨道站点出入口“清净”。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整治效果,目前轨道交通支队已联合轨道集团各运营单位,在两路口、朝天门、大学城等176个车站、347个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了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摆摊的警示标牌,提醒过往群众。
轨道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并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请勿在轨道交通出入口5米范围内随意停放车辆、乱设摊点。(陈琦、刘敏、周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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