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 重庆财产和行为税实行十税合一申报

2020年11月25日07:34  来源:华龙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升办税体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公告将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重庆市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共10个税种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

  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通过整合各税种关键申报要素,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在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信息时,合并申报同样支持单税种更正,更加方便便捷。

  重庆市税务部门提醒,合并申报更加注重纳税人的税源信息采集,每个税种根据其税制特点设计有配套的税源明细表,如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在进行“十税合一”纳税申报前,请先确认税源信息,如有变更及时维护,以确保申报信息准确。(记者 李华侨)

(责编:陈易、张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