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龙委员: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刑事追究力度

2021年01月20日16:19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 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重庆1月20日电(刘政宁)耕地是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1月20日,政协重庆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带来了多份提案,他建议通过严格规范耕地流转、强化耕地保护责任、严肃查处破坏耕地行为等举措,切实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调研发现,农村土地流转中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弃耕抛荒、破坏耕地等乱象频繁出现,影响耕地保护以及粮食生产和安全。”李生龙举例说,比如,2018年以来,重庆市某中级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受理的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发的数千件案件中,超过30%的案件存在耕地利用乱象。

  李生龙认为,出现这些耕地利用乱象主要是由耕地保护意识不强、流转资格把关不严、流转合同订立失范、耕地执法监管缺位等因素造成的。他建议,通过严格规范耕地流转、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严肃查处破坏耕地行为、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等举措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如加强耕地流转管理,强化流转受让方租赁耕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指导流转当事人双方依法依规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主动报备,建立健全耕地复耕保证金、租金先行支付等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耕地流转纠纷和严重损害耕地行为,守好粮食生产命根子。

  同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耕地流转后利用情况的日常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耕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执法监管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提升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实效。

  在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方面,督促流转受让方尽量租赁农村闲置宅基地、荒地、劣地等用于农业设施建设,避免使用优质耕地,在保护耕地前提下努力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李生龙说,对于破坏耕地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严肃查处,提高违法成本。要推动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沟通协调,统一办案尺度,依法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刑事追究力度。

  此外,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媒介,多途径、常态化宣传耕地保护对粮食生产和安全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方提高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以实际行动来保护耕地。

(责编:刘政宁、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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