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四五”期间将改造约1亿平方米老旧小区
人民网重庆8月18日电 (胡虹)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2021年,重庆全市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31个、2662万平方米;到2025年,重庆要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根据调查摸底,“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总量约1亿平方米。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从2018年启动试点,2019至2020年在全市推开,2021年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413个、5041.65万平方米、惠及约56万居民。
为解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以“硬设施+软环境”一体化推进的方式,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管理服务短板,着力打造“完整社区”。
《实施意见》确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范围。各区县结合实际,将城镇区域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实施范围,重点改造提升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区县可结合实际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逐步实施改造提升。
针对加装电梯、停车难、消防安全、脏乱差等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了具体要求。在“加装电梯”方面,按照“一方案、一规程、一目录库”的思路,通过细化实施方案、部门联动机制和落地流程,完善技术规程和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企业目录库等途径完善。2021年开工改造项目拟同步加装电梯1340部。针对“停车难”问题,以小区空间挖潜+停车设施共享的模式推进解决,2021年开工改造项目拟同步增设停车位约1.2万个。针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通过综合改造整治安全隐患,并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纳入改造年度计划。
根据《实施意见》,重庆将充分发挥设计引领和重点项目示范作用,着力打造九龙坡区红育坡片区、渝中区重医大家属区、沙坪坝区环磁器口片区、南岸区南坪正街新街、荣昌区白象社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带动老旧小区改造提速提质提效。
《实施意见》同时指出,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税收政策支持。比如,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提升,利用好停车、便利店、菜市场、充电设施、广告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发展社区服务新业态。探索创新渠道多元、预期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模式,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依法择优选择规模化实施运营市场主体,共同推动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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