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以督查正向激励为导向的长效机制,充分激发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自治县)及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将对在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狠抓精准招商、强化市场主体培育等27个方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资金、政策等支持。激励名单评选按照区县申报、部门推荐、确定名单3个步骤进行。次年2月1日前,各区县及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按照激励范围进行自评,梳理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并形成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政府有关牵头部门。
市政府各牵头部门将按照优中选优、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各区县及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工作实效,分类提出激励推荐名单,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和专家联合评审,确保名单充分体现典型性和代表性。
次年3月底前,市政府各有关牵头部门将激励推荐名单报送市政府督查办汇总。市政府督查办组织审核并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确定督查激励正式名单并通报。
《通知》还要求,市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及时组织兑现实施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受激励的区县及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用足用好激励措施。受激励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本地区激励措施组织落实工作。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适时对督查激励措施实施效果组织评估。(记者 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