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检察机关

主要办理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03月27日08:38  来源:重庆日报网
 

  3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其主要职责是办理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重庆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与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合署办公,暂保持重庆铁路检察院现有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不变。

  设立方案显示,重庆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为:在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原有案件管辖范围基础上,赋予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两类案件管辖权,一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二是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不适宜地方检察机关管辖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588件,同比上升35.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63件,提起公益诉讼52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被损毁耕地、林地等69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50万元。(记者 颜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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