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4月1日电(陈琦、刘敏、姚於) 4月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夏沛表示,重庆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即按照国家要求集中隔离观察。
夏沛通报,3月31日0-24时,重庆市无本地和境外输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外地输入),解除医学观察1例。
截至3月31日,重庆市本地无在院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均在院治疗;尚在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为11例,其中外地输入5例、境外输入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144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3803人,尚有34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加速扩散蔓延,现已报告3例境外输入的确诊病例,境外输入压力明显增大。随着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不容忽视。”夏沛说,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落实好精准防控、闭环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
夏沛介绍,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
“我市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的管控。为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对所有入境来渝返渝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在开始和解除集中隔离时均开展实验室检测,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夏沛说,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即按照国家防控方案要求采取措施,及时按规定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要求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按时完成个案调查。
同时,严格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立即送至定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前须经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即解除在定点医院的隔离,并参照确诊病例健康恢复期管理要求,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此外,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一经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锁定密切接触者,并参照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管控,确保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