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重庆时刻系列报道

疫情期间遇到消费问题咋办?重庆市消委会为你支招

2020年03月13日19:54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人民网重庆3月13日电(胡虹)疫情期间消费合同如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线上购物激增,消费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家电维修如何开展?3月13日,记者从重庆市消委会获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当前处于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对于该时期较集中的消费问题,重庆市消委会集中解疑,为疫情期间消费维权支招。

  疫情期间消费合同如何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以减少人员流动和聚焦,控制疫情。因此产生了大量的消费合同无法履行的问题。

  其表示,新冠肺炎及相应的政府控制措施,符合不可抗力的要件。因新冠肺炎及政府采取的控制措施导致消费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新冠肺炎疫情符合不可抗力法律要件。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政府为控制疫情而采取的管制措施,是当事人事先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事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那么,因新冠肺炎影响消费合同的履行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时,是适用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徐京解释,由于本次新冠肺炎发生在春节前后,这一时期履行的消费合同大多具有特定的时间要求,迟延履行没有意义或无法实现,且疫情及控制措施的解除时间目前无法确定,所以多数情形下任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于履行时间的变更不影响合同目的的消费合同,履行一方可以主张在合理期限内变更履行时间。

  疫情期间线上购物激增 消费者注意明白消费

  新冠肺炎疫情的到来,隔断了人们的出门之路,却凸显了在线化的优势。疫情期线上购物订单激增,但广大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服务和商品时更要注意明明白白消费。徐京建议,线上购物应选择大型网购商城,通过线上购物的商品和服务时,先查看所购商品的信息、服务内容、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避免所买到商品和服务与实际不一致。

  而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商品需谨慎,很多消费者通过朋友圈线上方式购买商品,一旦发生纠纷维权难。“特别是在购买防疫用品时防疫期间”徐京说。疫情期间,网上不良商家通过朋友圈发布一些买卖防疫用品的虚假信息,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辨别防疫用品的真假,按需购买。

  同时,要购买有包装、且包装上有医疗器械注册信息的口罩,要注意查看产品的标识,查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信息是否清晰标注;收到货品时及时验货,核对所购物与线上宣传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时拒签,拍照留存,并及时联系商家或是在线维权。

  “线上购物切记保留聊天记录、宣传图片、发货单据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依法维权。”徐京称。

  疫情期间家电维修 应优先使用“无接触式服务”

  疫情期间,家里电器出现问题怎么办?产商没有复工怎么解决维修问题?

  对此,徐京建议,家电服务经营者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信息采集,建立报备制度等。复工应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及从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加强安全防控教育和提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最好,设立专人轮流值班,保持与有关部门、消费者的沟通。”徐京说,商家可优先使用“无接触式服务”。消费者报修,可先采用电话沟通、视频连线等方式,维修人员指导消费者远程排除、解决一般性故障问题,减少上门服务。

  同时,若遇到确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维修人员应提前了解消费者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防护措施,保持适当距离;尽量缩短上门服务时间,避免疫情蔓延。对未做自我防护(不戴口罩等)的上门服务人员,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对不戴口罩的消费者,上门服务人员也可拒绝提供服务。

  此外,“三包”外涉及收费的项目要明码标价,并提前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乱收费、乱涨价。服务结束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收费清单。

  小提示:鉴别医用口罩信息可上网查询

  现在口罩成了人们的出行必备。对疫情防护有效的口罩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口罩信息可在网上查询,辨别真伪。根据介绍,消费者购买医用口罩,想知道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口罩详细信息。

(责编:胡虹、刘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