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法院推动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发展

2020年04月23日15:59  来源:人民网-重庆频道
 

  人民网重庆4月23日电(常碧罗、刘政宁)4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签订《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加快推动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川渝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

  “协议主要从统一法律适用、保全合作、信息共享、会商研讨、审判机制改革交流、人才培养合作、对外协调联系等方面加强川渝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介绍,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交流合作,让当事人在川渝两地打官司更加便捷,裁判标准更加统一,知识产权得到更好保护。

  在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协作机制方面,将加强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实务交流,通过不定期审判业务研讨,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法律适用分歧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统一赔偿标准、保护尺度,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统一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和量刑指引,在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促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审查标准的研究,形成统一的保全执法标准。加大异地保全协助力度,完善异地保全通报和保障制度,形成异地保全工作合力。

  加强案件信息、调研成果等的合作交流,建立法律适用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加强审判信息互通,及时传递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涉两地重大影响案件等。充分应用川渝地区法院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实现川渝地区涉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

  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商研讨机制,每年度召开知识产权审判联席会议,重点研究和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协议,川渝两地还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协作交流机制、区域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以及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的协调联系机制。如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川渝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交流力度。加强与两地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海关、文化执法等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增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资源共享等。

  “此次会签的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适法统一、信息共享、会商研讨、人才培养等七项机制,这对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表示,希望双方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层次,开展全方位、常态化、实体化的交流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高地。

(责编:刘政宁、张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