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点赞南川:司法救助贫困家庭,暖心!

本报记者 刘新吾

2020年04月30日09:0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4月20日,重庆市南川区部分年级开学复课,1万余名学生回到校园,其中就有陈某。“回到校园的感觉真好!”久违的校园生活,让她很开心。

  陈某能顺利上学,离不开南川区检察院开展的一次司法救助。2018年,南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吴登峰承办了一起刑事案件,案件的受害人陈某是未成年人,按照规定,他走访了陈某的家庭。

  “陈某家在农村,家里很困难。”吴登峰说,陈某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基本没有劳动能力,父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劳动能力有限,全家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仅靠低保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

  “按照最高检的规定,像陈某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吴登峰说,可这一家人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司法救助,更别说主动申请了。为此,吴登峰找到陈某父亲,详细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还代拟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由陈某父亲签字确认。

  为了确定司法救助的标准,吴登峰多次与村委会、民政部门、人社部门沟通协调,调取资料。最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陈某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陈某学习生活所需的合理费用,为她申请了4.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笔司法救助金很快到位,但如何用好这笔救助金,确保真正用于陈某的学习生活,检察机关想了不少办法。“我们考虑到陈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第三方代管的方式保障这笔司法救助金使用到位。”吴登峰说,司法救助金分成两部分,3.2万元用于陈某读书学习生活支出,由陈某就读的学校代管,检察院、教委等单位负责监督,剩余部分交给陈某父亲,用于家庭生活。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高民生司法保障工作水平。2019年,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并明确了贫困线索移送和处理、救助线索移送和办理、救助资金保障和使用、多元化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对3800余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500余万元,同比均上升15%。

(责编:陈易、张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