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殖放流现场。 重庆市林业局供图
人民网重庆11月27日电(刘政宁、周小平)11月27日,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区林业局签订《生态修复和法制教育协作框架协议》,将携手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境的保护修复,积极打造环资审判与法制教育、惩治破坏与注重修复相结合的司法模式。
同时,当天还在重庆江津区米帮沱码头开展了以“关注鱼类保护,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和宣传教育活动。在西南大学水产学院专家的指导下,采用剪鳍标记、挂牌标记、鳃盖标记、耳石标记等方法,对9种共计16150尾苗种进行标记,以开展增殖放流的科研监测及效果评估。
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姚维志教授介绍,长江干流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实施“全面禁捕”后,常见鱼类种群数量增长明显,吸引了红嘴鸥、中华秋沙鸭等水鸟前来重庆停歇、越冬。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
据悉,此这次增殖放流的4种珍稀特有鱼类(胭脂鱼、岩原鲤、厚颌鲂、华鲮)和5种常见鱼类(黄颡鱼、中华倒刺鲃、长吻鮠、鲢、鳙)近700万尾,将会有助于保护区重庆段珍稀特有鱼类种群数量的恢复和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的完善。放流的滤食性鲢、鳙,数量大,将有助于消解部分水域富营养化问题,可净化水体,改善水质,对筑牢长江上游重要水生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