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聲音
袁小彬委員:建議成立執行專門法院 切實解決執行難

袁小彬委員。受訪者供圖
人民網重慶3月5日電 (劉政寧)“執行難是公眾持續關注的老大難問題。”在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袁小彬向大會提交提案,建議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執行專門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
袁小彬認為,當前執行難主要有四大難點:一是查人找物難。相當數量的被執行人想方設法以轉移隱匿財產、隱藏行蹤等手段規避執行,甚至暴力抗拒執行。查找被執行人行蹤和財產,不僅耗時費力、成本高昂,而且能夠覆蓋的地域范圍有限。二是財產變現難。三是排除非法干預難。執行中存在各種利益干預、妨礙執行。四是清理積案難。陳案越積越多,有的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
袁小彬說,對於執行難的原因,一種觀點認為是缺乏“強制執行法”,但深層次的原因是“人案矛盾”的尖銳,以及執行法官數量和質量不足以適應案件數量及其增長。
最高人民法院在第22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上,推出建成網絡執行查控/司法拍賣/司法評估系統、聯合信用懲戒體系和執行辦案/指揮管理平台等措施,深挖案件數量的源頭治理和信用建設、聯合懲戒、執行協助、社會救助等綜合治理問題等配套措施。主動深化機制體制改革,推行“審、執分離”,切實解決“人案矛盾”。
“對於‘審、執分離’,目前主流的做法是法院內部將執行實施權和執行裁決權分離。”袁小彬說,法院內部調整分工有一定的成效,與改革之前執行局內設裁決處相比較,更多是形式的分別和職能調整的差異,無法根本上解決執行難。同時,執行局和執行裁判庭並存模式,容易導致執行職能空心化和異議審查低效化,進一步降低執行效率。
為此,他建議,由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執行專門法院,人、財、物獨立,由最高人民法院垂直管理,在各省市設立區域分支機構。執行法院或執行局成立后,對原先執行人員擇優劃轉隸屬,同時對外獨立招考。利用執行法院作為獨立機構在人才吸引和管理靈活的優勢,招攬人才,提升人員素質,優化人員結構,建設高質量執行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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