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和朋友到沙坪坝区磁器口一茶馆喝茶,在喝茶时,茶壶盖破损,店主要求男子赔偿3000元。双方因为赔偿价格差异较大发生纠纷,双方均拨打110报警。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赵传波、熊开军赶到现场。
15日17点左右,陈先生与朋友一行6人来到沙坪坝区磁器口某茶馆喝茶。喝完后结账时,老板王女士发现客人使用过的茶壶盖破损,便要求陈先生赔偿。
王女士介绍,因为陈先生等人使用的茶壶为紫砂壶,该壶是王女士几年前花2000多元购买的,已经“养”了几年,前段时间有人曾愿意出3000元购买,但王女士没有同意。“我自己是非常爱惜这个茶壶的,如今茶壶盖破损,这个茶壶就不值钱了!”王女士表示,要不陈先生赔偿2000元损失,要不就出3000元将此壶买走。
陈先生则表示,他没有损坏茶壶盖,茶壶盖怎么坏的,他也不清楚。
民警现场调查发现,茶壶盖损坏的地方确实是新痕迹,但由于茶馆内没有监控设备,无法完全还原当时场景,且双方在喝茶开始时并没有当面查验茶壶的好坏,因此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由于分歧巨大,双方同意到派出所进一步调解。
在派出所,民警进一步协调,陈先生愿意赔偿王女士300元钱。事后,双方都觉得很冤,陈先生表示自己喝一壶茶花了300元,王女士则表示自己心爱的茶壶盖坏了,无法恢复原状,茶壶贬值了。
警方提醒:当涉及使用贵重物品时,使用前请告知对方,并当面查验清楚,茶馆是公共场所,建议安装监控设备,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