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重慶2月10日電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重慶全市公安交巡警依托“交管12123”手機APP等“互聯網+”平台,主動推出“網上辦”“自助辦”“電話辦”“延期辦”“預約辦”“急事特辦”等“六辦”服務共計12項便民惠企舉措。
這12項舉措內容包括車駕管、貨車通行証、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咨詢投訴、應急運輸車輛通行保障等企業和群眾需求最多的公安交管業務,全力保証疫情防控物資和居民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便利通行,最大限度地讓群眾在疫情期間足不出戶就能辦成事。
一、網上辦
(一)車駕管業務:群眾可登陸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應用平台(CQ.122.gov.cn)、“交管12123”手機APP等在網上直接申請辦理補換領牌証(駕駛証、行駛証、號牌)、免檢合格標志、駕駛証審驗、申領臨時號牌業務等38項網上業務,直接網上辦、掌上辦,網上辦理完成后選擇線下郵遞送達到家。
2月8日,12123新增個人用戶申領臨時號牌功能,有以下3種情形的用戶可以辦理:一是對新購置的車輛,可以網上提交有關証明憑証影像資料,直接申領臨時號牌。二是對新購置車輛原臨時號牌超過有效期的,可以在網上再次申領臨時號牌,無需再次提交相關証明。三是對車輛轉出后未辦理轉入、原臨時號牌超過有效期的,可以在網上再次申領臨時號牌。
(二)通行証業務:主城區黃色、紅色貨車電子通行証可通過“重慶交巡警”官方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城市服務、e交管服務平台(網頁版)等互聯網端全天申請換發。
(三)違法和事故處理業務:
1.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等互聯網端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和繳納交通罰款。為方便群眾網上處理,已進一步拓寬可使用“交管12123”手機APP處理的交通違法范圍及規則:一是駕駛人備案他人或單位名下車輛后可以處理備案時間以前產生的交通違法﹔二是駕駛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對單位名下小型非營運車輛進行備案並處理交通違法(備案時短信驗証碼將發送至車輛管理人預留手機號碼)﹔三是駕駛人可以處理備案后的非營運大、中型車輛和摩托車的交通違法。
2.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提起申訴以及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申請復核的,可通過“重慶交巡警”官方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城市服務辦理。
3.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僅造成車輛損失交通事故后,各方均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當事人能夠自行移動車輛的,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事故快處系統在線快速處理。
二、自助辦
(四)自助服務區(點):群眾可在公安交管部門公布的6個24小時自助服務區(點),使用自助服務終端辦理補換領牌証(駕駛証、行駛証、號牌)、檢驗合格標志、違法查詢、違法處理、機動車及駕駛証聯系方式變更、罰款繳納等業務。
(五)自助體檢業務:群眾可在公安交管部門公布的駕駛人自助體檢點通過自助體檢機自助辦理駕駛人體檢業務。
三、電話辦
(六)咨詢、投訴、簡單業務:工作時間群眾可撥打968888服務電話進行業務咨詢、投訴舉報,可辦理信息查詢、變更駕駛人聯系方式、變更機動車聯系方式三種簡單業務。
四、延期辦
(七)駕駛人考試、滿分及審驗教育:延期辦理駕駛人考試、滿分教育、審驗教育等有時限要求的業務。對已在網上申請預約辦理的,群眾可以自主選擇取消考試預約,取消考試預約不計入考試次數,也不影響下次考試預約排序。因疫情期間暫停的駕駛人考試、滿分及審驗教育將統一取消已申請的預約,並根據疫情情況延期辦理。對於學習駕駛証明有效期到期的,統一延長有效期限,群眾可以選擇在疫情結束后繼續學習駕駛,保障學車考証權益。
(八)駕駛証換証、機動車檢驗: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証審驗換証、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后辦理。在此期間,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証逾期未換証、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對因逾期未換証、逾期未體檢、逾期未檢驗等原因,導致駕駛証或機動車可能被注銷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統一延長注銷期限。對已在互聯網預選了號牌號碼但未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延長預選號碼有效期,疫情結束后可以繼續辦理登記。對學習駕駛証明有效期到期的,統一延長有效期限,在疫情結束后群眾可選擇繼續學習駕駛。
(九)通行証業務:
1.原定於2020年2月1日啟動換發的主城區貨車綠色通行証將延期更換辦理,啟動辦理時間將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原2018年度主城區貨車黃色、紅色、綠色通行証有效期暫時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
2.已在主城區各貨車通行証辦理點申辦的貨車白色、橙色臨時通行証在2020年1月22日至2月29日期間到期的,通行証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3月31日。
3. 建立應急車輛通行綠色通道,對運輸重要防疫物資、蔬菜食品等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車輛,快速檢疫、快速登記、快速放行,確保優先便捷通行﹔對應急物資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的,快速出警、快速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對防疫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產生的一般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為主、免於處罰。
(十)違法處理業務:對於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交通違法,疫情期間當事人不能及時前往處理的,允許延期處理,當事人未能及時繳納交通罰款導致產生滯納金的,予以更正。
五、預約辦
(十一)預約窗口辦理、機動車檢驗業務:在主城各區開放對外行政服務窗口后,在“重慶交巡警”官方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城市服務中提供主城區各類車管業務預約服務,群眾可根據預約計劃,自主選擇辦理業務的車管所和時間,預約未來一周時間內的各類車駕管業務。各區縣機動車安全檢驗機構恢復營業后,群眾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預約機動車上線檢驗。
六、急事特辦
(十二)設立疫情防控期間保障應急運輸車輛通行服務電話:運輸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的車輛、運輸民生物資的車輛如需交通保障(除高速公路外),可及時撥打服務電話63753343。(劉政寧、董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