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車庫多處大面積開裂、滲水,小區排水系統缺失,園林景觀與銷售宣傳不符……近日,重慶一些業主向人民網反映,位於北碚區的華潤琨瑜府(東區)存在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並涉嫌虛假宣傳,數百戶業主拒絕接房。就業主反映的問題,人民網記者進行了實地探訪及多方調查。
華潤琨瑜府小區已拆除“華潤”標識。姚於攝
業主:
收到接房通知后仍在施工
小區內仍在施工,並隨處可見建筑垃圾。姚於攝
“2019年12月中旬,我們收到華潤置地的‘房屋交付通知書’,但按照合同約定,華潤琨瑜府(東區)本應2020年3月30日前交房。”業主陳女士表示,收到接房通知后,業主發現現場諸多工人仍在施工,且房屋存在多處質量問題,“所以目前小區近400戶業主均拒絕接房。”
2018年6月開盤的重慶華潤琨瑜府位於北碚區城南新城狀元小學旁,屬於縉雲商圈范圍。從業主提供的宣傳冊上,可以看到“琨瑜府作為華潤置地落子重慶北碚的首個府系力作,嚴格遵循5大嚴苛標准,不負府系標杆品質”“禮儀門庭,山水歸家”“寬奢候客區”“星級內設”等宣傳語。
“房子畢竟要住幾十年,最初想的是品牌企業嘛,有保障。”業主郭先生表示,盡管當時華潤琨瑜府價格頗高,但大家選擇相信華潤置地的品牌價值,“結果現在遇到很多問題,比如樓棟外牆不平整、顏色不統一、小區內臟污痕跡遍布,園林景觀、公共設施縮水減配,甚至連門口的‘華潤’兩個字都被拆了。我們當然不滿意!”
現場:
實地探訪與宣傳效果差別明顯
業主提供的水軸景觀效果圖與實拍圖對比,記者查閱“華潤置地重慶”官方微信號時,發現相關文章已被刪除。業主供圖
小區入戶大門處的無障礙通道,被圍欄圍住無法通行。姚於攝
4月2日下午,記者實地走訪華潤琨瑜府小區,發現多處樓棟牆面有起殼、污跡現象,水軸景觀、櫻花大道與宣傳效果差別明顯。
“有的戶型的地下室還安裝了公共消防管道系統,私人空間為何鋪設公共消防系統?開發商也未回復。”受訪業主郭先生告訴記者。記者在業主的帶領下進入車庫,發現車庫隨處可見滲水、積水情況,車庫地面多處不平整,並有多處大面積開裂。“銷售人員最初說車庫地面是金剛砂地面,結果現在成了水泥地面,出現大面積開裂和滲水后,現在都還在到處修補。”業主陳女士表示。
車庫電梯入口牆頂有開裂現象。姚於攝
“25棟至31棟這7棟洋房,共有20余個單元近300戶人家,每個單元有1部電梯連接車庫,但卻隻有27棟2單元設有步行樓梯通道進入車庫。”業主陸先生介紹,每個單元都有自己的門禁系統,除27棟2單元外的任何一個單元的電梯出現故障或維修,該單元住戶就隻能“求人開門”進入車庫。
購買了上疊戶型的陳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開發商繪制的戶型圖,以及一份裝修意向圖,兩圖均明確顯示2樓為雙衛生間設計,“接房后我們發現,2樓根本沒有設計排水道和地漏。”陳女士介紹,業主向開發商提出疑問后,開發商回復該位置是“規劃的可變空間”。
管委會:
已多次召開協調會,將持續關注跟進
針對業主反映的房屋質量、涉嫌虛假宣傳等問題,記者採訪了重慶市北碚新城(大學城)建設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周林介紹,目前管委會已聯合區信訪辦、區城管局、區住建委、區規劃自然局、區市場監管局、歇馬街道等部門,多次組織召開協調會,督促解決相關事宜,開發商目前已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開始整改,管委會也將持續關注跟進此事。
針對業主質疑的虛假宣傳問題,周林表示,區市場監管局的確是陸續收到了關於該項目虛假宣傳的信訪投訴,但區市場監管局的回復中認定不存在虛假宣傳。同時,就業主提出的需要調看小區完整設計圖的要求,管委會回復表示:該項目的建設檔案均保存於重慶市城建檔案局,可憑有效証件前往查詢。
4月15日,記者致電北碚區信訪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目前各部門正逐一進行實地勘察、詳細材料搜集調查和情況核實,“工作正在推進中,具體如何處理要等調查結果出來。”
華潤:
已對部分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並開始整改
據了解,收到業主反饋情況后,2020年1月15日,華潤琨瑜府相關工作人員曾以書面形式回復業主質疑。這份《關於業主反饋問題的回復》中提到,將對樓棟外牆的涂料污染及不平整區域進行整改﹔對園區部分區域苗木進行優化調整﹔洋房25-27棟重新優化設置擋土牆,增加排水溝渠等。但直到4月2日,記者在現場看到,在業主滿意度最低的車庫、景觀縮水、公共設施等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
在現場走訪時,記者看到一份由重慶華潤置地渝新房地產有限公司發布的《關於琨瑜府東區園區提升的回復》,其中提到將針對前期收到的琨瑜府東區業主代表提出的提升改造建議進行系列整改,包括對園區道路兩側新增硬質導流槽、洋房及疊拼部分區域新增排水溝及散水設施、對小區主入口電梯廳裝飾提升改造、對花園內排水井進行優化等,整改項目計劃4月底前完成工程實施,如遇雨天施工時間可能順延。
小區入口處張貼的《關於琨瑜府東區園區提升的回復》。姚於攝
4月16日,記者電話採訪了華潤琨瑜府項目客關部負責人劉世興,其表示,針對業主提出的問題,公司在日前召開的協調會上,以及在與業主的溝通中,已對部分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並開始整改,“也有部分問題還在討論中,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真的是涉及工程質量問題,我們會毫無疑問地堅決處理、整改。”
“從3月中旬起,部分問題就已開始整改處理。”劉世興表示,公司之前已公示了部分整改內容,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在協調跟進,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會積極配合。對於整改時間,劉世興表示,之前公示的整改內容預計在4月底左右完工,“如果發現新的問題,隻要質疑是合規合法的,我們也肯定會處理。”
律師:
不侵犯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自行拆除招牌合法,購房時務必留意書面宣傳資料
“因售樓需要,如果開發商自行安裝招牌,當售樓結束后,不侵犯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自行拆除招牌合法。”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吉應表示,宣傳資料符合一定條件時,應視為合同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也就是說,如果有相關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若出賣人交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則應承擔賠償責任。當標有明確具體尺寸的房屋銷售宣傳資料,對購房者在房屋的購買選擇、合同訂立、房屋價格確定上有重大影響時,應視為雙方曾達成合意,宣傳資料構成合同內容。”對此,周吉應也給出相應建議:依法取得的宣傳資料可以作為維權証據使用,市民在購房時,應對開發商的宣傳承諾獲取書面資料,同時也要留意開發商的書面宣傳資料,便於出現問題后維權。
對於此樓盤的后續情況,人民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