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誤把罌粟當菜種 民警:擅自種植屬違法

2020年04月29日07:56  來源:重慶晨報網
 

民警檢查清理后的土壤。

  近日,沙坪壩區公安分局童家橋派出所民警黃華在轄區入戶走訪時,發現烈士墓某小區樓頂栽種了一種植物,花大艷麗,香色濃郁,有的花瓣已經凋謝,頂端剩下一個球體果實。黃華仔細觀察后,發現該植物疑似罌粟,種植數量有22棵。隨即民警用手機拍了照,摘了幾朵花,趕回派出所。

  黃華翻閱相關資料,並拿採集的植物樣本和拍攝的圖片,給專業人士鑒定,經核實居民種植的鮮艷植物確實是罌粟花。

  “居民擅自種植罌粟花屬於違法行為。”証實是罌粟花后,26日,黃華再次來到小區,向周圍居民打聽種植罌粟花的住戶。

  經多方查証核實,種植罌粟花的是附近一位60歲老人種植的,民警通過多方打聽找到了藍阿姨(化名)。

  在路上,藍阿姨向民警講述了種植罌粟的經過,2020年春節前,她到中梁山趕場,在一個游攤小販處買了菜籽播種。當蔬菜栽種一段時間后,她發現開花了,花還挺好看。前不久,自己丈夫回家,看到了這個植物,便告訴她這個植物有毒不能種。

  “目前,我已將未成熟的植物全部鏟除了。”藍阿姨帶著民警再次來到頂樓,並拿起鋤頭,將泥土翻給民警看,“民警同志,你看嘛,葉子都快腐爛了,隻剩杆杆了!”

  了解情況后,民警對藍阿姨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藍阿姨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稱再也不會有類似行為。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隨意種植罌粟或毒品原植物,否則將會收到公安機關的嚴厲處罰。(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付迪西)

(責編:陳易、張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