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主張師傅的扣費單 記者 鄭三波 攝
“ETC收了3038元,比去年回來多了200元左右!”9日,重慶車主張師傅開著貨車剛從廣州回來:同樣線路,費用為何不降反升?
這段時間,不少車主和張師傅有同樣的疑問:用ETC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時,收費為何忽高忽低?
今年1月1日起,全國29個聯網省份的487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全部取消,同時正式實行分段收費,部分車型調整收費標准和計費方式。哪些變化影響了車主們的扣費單?
車主質疑: ETC收費不降反升咋回事?
9日,張師傅剛從廣州回來,正在茶園一倉庫卸貨,他是8日8點多鐘從迎龍收費站下道。
“去年高速過路費用了2800多元,今年ETC收費3038,反而漲了!”張師傅表示,新規實施后,跑一趟相同的高速線路,費用反而漲了。“費用隻多了200元左右,但之前宣傳的是全國省界收費站取消后,一是更加便捷,二是能節約過路費,但實際情況則漲了,為什麼會這樣?”
更讓張師傅疑惑的是:“少扣的費用銀行可以代為追繳,那多扣的呢?是不是也將返還給ETC賬戶?”
日前交通運輸部曾回應稱,全國高速公路並網運行才數日,部分地區系統運行不夠穩定,需進一步調試完善。目前,各地已組織了技術團隊,全力攻關,將加快改進完善。
官方回應:
加強運輸組織提高實載率
1月9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2020年春運形勢和工作安排舉行發布會。針對近日引起熱議的高速公路收費漲價問題,交通運輸部總工程師汪洋回應稱,近期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部分貨車司機。貨車通行高速公路改為按軸收費后,車貨總重低於平均噸位的收費有所升高。
汪洋表示,這主要有利於貨車安裝ETC以后可以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促進物流業的提速增效,同時國際慣例也是採用這種方式。
汪洋稱,交通部已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以2018年的高速公路貨車總量和裡程加權平均計算噸位,作為重要依據來確定按車型收費的標准。
按照新的收費方式,車貨總重達到平衡點以上的車輛,收費額較過去有不同程度降低,但是總重低於平衡點的車輛,收費額將有所增加。對此,交通運輸部建議貨運企業加強運輸組織,提高實載率,更好地分享改革的紅利。
對於貨車的高速公路通行費,交通運輸部要求實現“兩個確保、一個降低”: 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的總體負擔,確保同一收費車型在標准狀態下的應繳費額不大於計重收費的費額﹔實現新收費標准對應的噸位比計重收費時的滿載噸位至少下降10%以上。
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准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
新聞多一點
這些變化也影響扣費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愛民介紹,交通運輸部2019年5月發布修訂后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明確1類和2類客車分類界限值由核定載人數7人修訂為9人且車長小於6米。同年7月,交通運輸部又印發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收費標准。
李愛民介紹,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車,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通行費,收費標准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費負擔下降顯著。還有一些省份,對客車實施降檔收費。例如上海市2類客車按1類客車收費,廣東省4類客車按3類客車收費,這些地區相應客車的收費水平顯著降低。
此外,通行費實行取整新原則,將“以元為單位,實行3.49元以下舍,3.50元—7.49元歸5元,7.50元—9.99元歸10元”的取整原則,調整為ETC車輛通行費四舍五入取整到“分”,非ETC車輛通行費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重慶商報-上游新聞記者 鄭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