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全方位統籌協調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新修訂的《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解讀

2020年06月03日08:44  來源:重慶日報網
 

  6月1日,新修訂的《重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有哪些變化?有哪些亮點?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更多職務科技成果權屬

  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問題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為進一步調動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新修訂的《條例》賦予科研人員一定條件下的自主實施轉化權。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在不變更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職務科技成果權屬前提下,可以將職務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使用、轉讓、投資等。

  “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更多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是順應國家改革精神,也是貫徹落實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總體要求,在地方性法規層面率先規定鼓勵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等改革試點。”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享受不低於70%的獎勵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分配比例、淨收入計算、限期獎勵等事項。

  “《條例》提高了科技成果完成人享受獎勵比例,可以不低於轉讓、許可淨收入的70%,不低於作價投資形成股份或出資比例的70%。”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稱,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淨收入是指技術合同的實際成交額扣除交易的直接成本和稅金等之后的余值。他稱,對獎勵和報酬比例給予更高的選擇權,將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的積極性。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規定,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中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重要貢獻人員,也可以按照規定獲得獎勵和報酬。

  另外,《條例》規定了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和報酬的限期兌現問題。高校院所與成果完成人未規定、未約定獎勵或者報酬支付時間的,規定以轉讓、許可等方式實施轉化的應當在到賬之日起60天內支付,以作價投資方式的應當在股權登記或者變更時完成,以自行實施或者與他人合作轉化的應當在取得收益的次年4月底之前支付。

  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等產業創新平台

  新修訂的《條例》還突出了企業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讓市場成為資源優化配置的主要手段。

  “《條例》支持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等產業創新平台,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產業創新平台,享受國家或者本市有關優惠政策。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優先向本市中小微企業推介、轉移科技成果,中小微企業可以享有優先權。”該負責人表示。

  另外,《條例》支持企業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依法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並規定不得以企業規模、成立年限、市場業績等為由限制企業的參與資格。企業和其他組織承接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並實施轉化成功的,按照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

  設置盡職免責條款讓科研單位負責人放開手腳

  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風險較高,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等單位負責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壓力大。為了讓這些單位及負責人放開手腳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也設置了盡職免責條款。

  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盡職免責的范圍,單位負責人根據法律法規、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履行了民主決策程序、監督管理職責以及信息公示等義務,未謀取非法利益,即視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將不會因為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而產生決策責任。

  同時,如果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已履行勤勉盡責但仍然發生投資虧損,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后,不納入單位國有資產投資保值增值考核范圍,而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虧損資產核銷手續。

  允許科技人員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為了大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新修訂的《條例》還強化了科技人員與成果轉化人才的流動管理、職稱評定、績效評價等方面的規定。

  比如,為了促進企業與高校院所科技人員雙向流動,允許科技人員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以在職、離崗、挂職或者兼職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並享受單位基本工資待遇及職稱評聘、社會保險等權利﹔高校院所將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業績以及與企業合作創造效益,作為單位職稱評定和考核評價等重要依據,從人才評價機制上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另外,《條例》還強化了科技成果轉化專業人才培養,支持引進培養技術需求分析、技術營銷、知識產權運營及復合型科技成果轉化人才,並將技術轉化類人才納入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

  支持金融機構提供知識價值信用貸款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和資本的投入。該負責人介紹,在財政資金加大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和平台建設的基礎上,《條例》進一步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等金融業務。另外,鼓勵市、區縣兩級政府建立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體系,支持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知識價值信用貸款。

  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改革試點是我市立足於緩解科技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於2017年7月中旬率先探索建立的輕資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債權融資新模式,目前已取得明顯成效。該負責人稱,“此次把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納入《條例》,是對我市比較成熟的科技金融改革經驗進行了固化提升。”本報記者 張亦筑

(責編:陳易、張祎)